近日,新邵县5家单位因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被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罚款处罚。
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新邵县新皇朝家具城、新邵志华医院有限公司、新邵县七彩天空儿童乐园、新邵县酿溪镇琼林幼儿园、新邵县舒心老年公寓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鉴于以上5家单位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调查取证,经询问调查、集体讨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分别给予新邵县新皇朝家具城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新邵志华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新邵县七彩天空儿童乐园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新邵县酿溪镇琼林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新邵县舒心老年公寓中心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依法拆除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全力打通“生命通道”。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王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