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告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新邵县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张雯莉 2020-12-15 08:10:28
—分享—

关于取缔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活动的

公 告

经公安机关认定,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金融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返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依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247号)、《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处非联发[2008]4号)及《湖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暂行)》(湘打非办[2013]6号)的规定,对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活动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新邵县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4日


关于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的

公告

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新邵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为查清案情,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县将依法开展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工作,现将该案债权债务申报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

申报登记期限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开展现场申报登记工作。

二、申报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新邵县巨口铺派出所登记点,负责登记巨口铺镇辖区内债务、债权。

联系人:李长根 15873997311

2.新邵县龙溪铺派出所登记点,负责登记龙溪铺镇辖区内债务、债权。

联系人:肖波 13973933123

3.新邵县迎光派出所登记点,负责登记迎光乡辖区和巨口铺镇、龙溪铺镇以外其他地区的债务、债权。

联系人:肖拥军 15348395525

三、申报登记范围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债务。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申报登记人基本信息、申报登记金额、联系方式等有误的以及登记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申请更正和补充。

四、申报登记材料

债权人参加申报登记,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单位名义发生往来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收款收据、付款、还款转账凭证、销售、质押专用发票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式3份)并签字。

五、申报登记需本人(以单位名义发生往来的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办理,如遇不可抗拒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申报的,可委托他人登记,受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登记时需提供真实证件、票据、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债权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申报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债权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特此公告

新邵县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新邵县湖南远金投资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张雯莉

本文链接:https://xinshao.rednet.cn/content/2020/12/15/870281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邵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