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再美,也是毒品之母;种植一株,同样违法必究。为守护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家园和谐稳定,新邵县禁毒与反诈专班在此郑重提醒: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无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必将依法严惩。
罂粟,是制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植物,看似花朵艳丽,实则暗藏剧毒。一旦沾染,会摧毁个人健康、拆散家庭幸福、败坏社会风气,是危害极大的“罪恶之花”。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 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很多群众因“听说可治病”“用来观赏”“当作调料”而误种、私种,这些全是错误认知。罂粟无任何合法食用、药用价值,所谓“偏方治病”不仅无效,还会导致成瘾、中毒,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在此,我们向全县市民倡议:
1.认清罂粟危害,不听信谣言,不尝试种植,不抱有侥幸心理;
2. 做到“四不”:不种、不采、不买、不卖罂粟及相关制品;
3. 主动铲除清理,发现自家或他人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庭院阳台有非法种植行为,立即自行铲除并主动上报;
4. 积极举报,发现非法种植、贩卖、食用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禁毒与反诈同行,切勿因贪图小利、轻信“偏方致富”“毒品治病”等骗局,落入违法犯罪与电信诈骗的双重陷阱,守住法律底线,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反诈防骗,家家平安。让我们携手共建无毒、平安、和谐的美丽新邵!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隆智超
编辑:兰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