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洋副县长为新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年7月15日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刘洋副县长为新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来源: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张岳雨
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洋副县长为新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年7月15日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刘洋副县长为新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来源: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张岳雨